17732605906

著作权保护作品有哪些?

河北润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著作权保护作品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作品有哪些?

作者:河北润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27 08:11:18

1991年10月、1994年12月国家版权局先后颁布了《计算机软件石家庄著作权登记办法》和《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建立了我国的版权登记制度。2001年10月,新修订的著作权法颁布,两个办法也作了相应的修订。目前,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已颁布,《作品自愿登记办法》正在修订中,我国版权登记制度逐步完善。

实行版权登记制度并不改变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版权自动保护原则。我国著作权法对版权实行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即享有版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登记手续。但由于我国版权保护起步较晚,全社会的版权意识还很低,在著作权法实施过程中,很多版权所有人提出希望将自己的作品进行登记,能对其所享有的版权有一个形式上的确定,以进一步明确版权的归属,在发生版权纠纷时也可作为初步证据。一些作品的使用单位也感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版权归属不明确,容易造成版权纠纷,如果能实行形式上的作品登记,将对作品的使用提供便利。

随着著作权人版权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深化,人们已普遍认识到版权?是一种可以支配的财产权利,是可用来交换、增值的财产,然而版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它与拥有有形财产不同,它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的财产。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可以带来财富,版权只有同产业结合才有生命力。在版权流转活动中,需要用版权登记证书来证明版权所有者手中所拥有的权利,版权登记制度在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作用日渐突出。

我省的作品自愿登记工作由省版权局主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登记由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办理,我省版权保护协会代理登记。近年来,我省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办理的作品自愿登记数量逐年上升,登记的作品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2006年,我省作品登记数量大幅上升,所涉及的作品类别较多为音乐作品、图形作品、美术作品和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制度对维护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权利人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8新闻作品著作权保护原则

我国的《著作权法》中对新闻报道出来的作品的归属与限制等相关问题规定得都比较模糊,因此产生了许多分歧,从而导致著作权纠纷的发生。今天小编就来说说这新闻作品著作权,让大家对它能有更深的认识。跟《著作权法》规定的其他作品一样,新闻作品同样是智力劳动成果,新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既要体现对作者智力劳动和独创性的尊重,同时,新闻作品又有其特殊性,因为国家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实现媒体的社会责任与功能。因此对新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应遵照以下几个原则。

一、根据不同类型的新闻给予不同保护。因为不同文体的新闻作品的创造性大小不同,所以对不同新闻作品的著作权设定,应根据不同类型而有所变化。如新闻评论,它是作者个人思想、观点与情感直接、与众不同的表现,其他媒体在转载时可以不经原作者允许,但应当向其支付报酬。新闻照片作者也应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被传播后获得报酬的权利。而类似简讯不宜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其他类型的消息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只不过出于新闻传播的需要,应该对作者的专有传播权加以限制。

二、新闻作品原则上应具有著作权。从新闻采访写作的全过程看,新闻作品中凝聚着作者的独创性劳动。当然,不同作者针对同一题材进行采写的新闻作品的智力劳动与创造性有大有小。但是,判断作品“独创性”的标准是“有无”,而非“大小”。所以,新闻作品具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核心要件,原则上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三、作者的专有传播权应适当限制。专有传播权是指新闻作品的作者对其已在新闻媒体上发表的作品享有独占控制权,未经其允许,其他媒体不得转载。报道新闻、传播信息是新闻传播的基本功能,是其他功能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笔者建议将新闻转载作品使用问题的内容修改为:“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网络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网络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出处。”

我国著作权法立法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当中的著作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著作权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那么你知道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以下哪种著作权利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以下哪种著作权利著作权是著作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它是由多项权利构成的一个权利综合体。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著作权保护作品有哪些?(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五)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三、著作权不受保护对象:

1、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以下哪种著作权利的相关知识,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等权利。

石家庄著作权登记有意义吗

一、著作权登记有意义吗

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著作权登记具有多方面的意义。1、它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利归属。作品创作的过程复杂,如委托创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等,这就需要一个法律确认过程,以此减少相关权利纠纷。2、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诉讼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创作行为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作为权属证据。对一些没有发表或不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关原件或合同相对困难,而著作权登记内容,如著作权证书可起到类似证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将著作权证书作为证据采用。3、著作权登记也能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随着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以减少经济风险。在传统的使用作品的领域,人们对作品的认定有一个基本判断。但网络中,常常会出现难以确定权利人的情形,如果取得版权登记证书,问题就容易解决。

二、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4、作品创意说明。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三、在网上发表的作品被侵权了怎么办

一般网上发表的作品被侵权了,可以按如下步骤进行处理:1、可以先联系侵权人,要求他们停止侵权,撤下侵权的作品,或按转载要求进行转载。2、如果侵权人在给定的时间内没有理会,可以向侵权人网站的域名注册服务商,及主机提供服务商进行投诉。3、当然,也可以向搜索引擎公司投诉侵权内容,如果侵权网站有放GoogleAdsense广告,这种投诉就更会有效。4、通过以上种种还不行的就要采取法律行动,对侵权人发律师信和提起诉讼。侵犯网络传播权、网络著作邻接权以及网络署名权等行为,将要依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对于民事责任,包括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停止侵权以及损害赔偿等传统形式。


 

版权所有:河北润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